尊敬的李怀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当前医保转诊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转诊转院按照《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医疗〔2016〕18号)文件执行。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诊治时,因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条件和能力不足,无法确诊或治疗”的,可以转入上一级医院进一步诊治。如按规定办理转诊住院就医的,其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报销;如“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自行到参保地外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其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报销”。备案后在能实现联网直接结算的医院完成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业务。
目前,基本医疗保险提供异地安置(长期居住)、异地急诊、转诊转院、非急诊非转诊等多种途径满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需求,线下可在安阳市市民之家、安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及各县区的经办窗口、安阳市人民医院服务窗口;线上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和“河南医保”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安阳医保”等进行备案,提供了线下线上的双向备案服务,简化了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利用进社区、庙会宣传异地就医政策和备案流程,并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集中宣传月活动中联合安阳广播电视台录制宣传视频,宣传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在医药机构显著位置,张贴宣传页和影视媒体进行政策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安阳医保”, 视频号、抖音号等新媒体转发异地就医政策宣传优秀视频,有效提高异地就医政策的知晓率,营造医保惠民、便民、利民的浓厚氛围,力争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让群众在异乡更有“医靠”。并设立专门咨询电话对异地就医政策的答疑解惑及就医备案流程指导。
经过上级正确领导,经办机构和医药机构通力合作,医保政策运行平稳。
依据上级指示逐步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可以解决医疗资源不均衡,满足参保人员的就医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简化就医流程,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更加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再次感谢您对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对我们提出您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4 年 6月 13日
联系单位:安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联系电话:2276311 联 系 人:李红强